湖北中医学院在职医学硕士 2007年招生简章 我院研究生教育始于1978年,经过三十年的发展已形成硕士、博士、博士后多种层次多种类型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1993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1999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集体”。2000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开始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和博士学位研究生。2005年获中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设立中医学博士后流动站。 我院具有中医学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覆盖13个二级学科),具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及中药学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41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392人,形成基础与临床、中医与西医、医学与药学有机结合的研究生教育体系。截止2007年10月,在校研究生952人,其中博士生126人、硕士生826人。30年来,学校共为社会培养研究生 1673人,其中博士169人、硕士1504人。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及十几个国家和地区,许多人已成为所在单位学术、业务骨干或国家级、部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还有多人获得全国优秀教师、全国百名杰出青年中医、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中青年科技之星等光荣称号,为中医药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十一五”期间,我院将全面推进“特色立校、科技兴校、人才强校”三大战略,为确保发展目标的实现,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实施以“教学改革与质量提高工程”为重点的 “八大工程”(教学改革与质量提高工程、名师名医工程、重点学科建设工程、科技创新工程、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新校区建设工程、人文素质教育工程、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工程),积极开展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促进学院学科、学位点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 招生对象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医学检验、药学、护理学本 科毕业生(学士学位)。 二、 专业方向 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方向、医学检验方向、护理学方向(研 究方向报名后选定)。 三、 培养方式 1、 研究生课程班学制一年,申请学位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一 年。申请硕士学位其研究生课程成绩四年内有效。 2、 课程设置:课程设置以本专业现行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基本 依据,必修课程设置与统招研究生基本一致,选修课程的设置兼顾在职人员的特点和实际需要,予以适当安排,所有课程均由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主讲。 3、 教学与管理:从研究生教学和在职人员不脱产学习的实际 出发,采取自学、面授、讨论和研究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学、双休日授课。教学与管理贯彻“严格要求、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 4、 报名即可跟班学习,修完所有规定课程即可。 四、 硕士学位证书 1、 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颁发湖北中医学院, 湖北省学位办统一印制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并将〈〈湖北中医学院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成绩登记表〉〉寄给所在单位人事部门。 2、 研究生课程结业后学员可通过下列方式获得硕士学位(报 名时间、程序入学后将详细说明): ⑴每年五月份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英语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学士学位满三年),成绩合格者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论文答辩通过后可获得国家认可以硕士学位。 ⑵每年元月份的全国在职人员单独命题考试(报考条件:本科毕业四年),成绩合格者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论文答辩通过后可获得国家认可的硕士学位,并获得国家认可的研究生毕业证书。 ⑶每年十月份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成绩合格者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论文答辩通过后可获得国家认可的硕士学位。 五、 报名方式 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5 张,填写研究生报名表,缴纳报名费。 六、 收费标准 研究生课程费12000元,报名费100元(不包括取得硕士学位时 应交的论文答辩费和学位申请费)。 七、 录取方式 根据报名先后、免试择优录取原则,经审核批准后,发给录取通 知书。被录取者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地点办理缴费手续。 八、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 武汉市珞狮南路397号洪山教委科技大楼301室 2、 武汉市中南财经财法大学首义校区(阅马场)正门内左侧新阳光学校
湖北大学新阳光教学站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大学新阳光教学站(武昌武珞路114#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正门左转即到)
咨询电话:
13607134127、13638640079,报名时说明来自神州培训易,享受最低价优惠!
QQ咨询:
非工作时间内,请点击"报名/咨询",24小时之内该机构会联系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