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上半年营销师考试报名 2007年上半年营销师培训招生
一、培训简介:营销是决定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最重要、最基本的职能之一。营销师是指从事市场分析与开发研究,为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提供咨询,并进行产品宣传促销的人员。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营销师国家职业标准: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二、培训目标:为提高广大营销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企业的营销管理水平,湖北经济技术培训学院武昌教学站经湖北省劳动厅批准开展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认证的培训。 三、招生对象:政府部门和企业领导、营销主管、各级营销人员。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 四、报名手续:持一寸红底彩色照片6张;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明各两份;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报条件: 1、初级推销员(国家五级): 工作一年以上或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中级推销员(国家四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1)取得推销员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推销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2)取得推销员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推销工作三年以上;(3)中等职业学校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并从事推销工作一年以上;(4)大学专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以上;(5)从事推销工作五年以上,并并经本职业中级推销员正规培训。 3、高级推销员(国家三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1)取得推销员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两年;(2)专科毕业后并工作两年以上;(3)本科毕业后并工作一年以上或工作八年以上并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 4、营销师(国家二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1)取得推销员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大学本、专科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二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3)有一年工作经验的在校MBA、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研究生;(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十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高级营销师(国家一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1)取得本职业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大学本、专科毕业,从事本职业工作五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3)本职业(专业)研究生毕业,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二年以上。 六、报名时间:报名工作已经全面展开!现在报名,二级和三级可享受报名和培训费八折优惠(一级的享受七折优惠),优惠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15日(圣诞节)! 七、培训时间:2007年3月开课,每周末白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八、课程设置:市场营销知识、市场调研与分析、营销战略与营销活动管理、产品与价格管理、分销渠道管理、促销管理、销售管理、网络营销管理等。 九、考试时间:2007年5月。 十、培训证书:培训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合格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全国通用的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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