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证》简介
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各单位不得任用(聘用)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为湖北省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科目为:《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以上三门考试科目合格方可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2006下半年的考试时间为: 11月11日、12日。
免试条款: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审核时,对有效证书的编号应通过有关省市政府教育部门主办的教育网站进行查询,对外省院校颁发的证书在网上不可查的,必须由证书颁发院校出具有效证明。省内各院校颁发的证书在www.e21.edu.cn上查不到的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