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控制贫富差距的对策
面对贫富差距过大的现实,当前应该采取以下对策:
1.扩大就业与鼓励创业。政府应把提高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大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过程中,也应向能够兼顾有效扩大就业的工程项目倾斜,以便为失业和再就业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在现有企业和组织还一时难以提供充足工作岗位的情况下,政府应在税收、金融等方面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包括企业下岗人员、各类高等院校毕业生、政府和事业机构分流人员等自主创业。在“国退民进”的改革大潮中,政府利用宏观经济政策来调节贫富差距是一种外生变数,而人们自主创业和勤劳致富则是缩小贫富差距的内生变数。
2.逐步打破垄断,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市场经济强调公平竞争,为此必须逐步打破导致机会不平等的垄断体制,减少行政权力对资源配置的过度干预,加紧清理各种乱收费、乱摊派,堵住权力市场化和货币化的“灰色通道”。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推进决策民主化与公开化,建立对政府机构和公务人员行为的监督与约束机制,从源头上治理个人或小利益团体滥用职权的腐败行为,积极营造公平、规范的竞争环境,最大限度地体现收入与贡献对等的原则。
3.用经济手段适度调节富人阶层的收入。政府应着重规范收入方式,将各种非货币收入全面货币化。同时,积极建设规范的簿记体系,使各种经济活动及居民收入能够纳入政府管理体系。此外,还应积极探索税制改革,尽快消除“逆向调节问题”,切实发挥政府财政的社会再分配功能。在完善税收调节功能方面,一是要实行综合分类税制,合理调整起征额和扣除额;二是要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监管,特别是建立高收入行业(个人)等重点纳税人的税收监管体系;三是增加新税种,如对于一些高收入群体经常消费的高尔夫球、桑拿、健身、保龄球等奢侈性专案,可考虑尽快开征“奢侈消费税”,并适时开征遗产与赠与税。
4.始终把“三农”问题作为政府经济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城乡差距目前还在进一步扩大。城乡差距的实质是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较大,农民的收入过低。邱晓华指出,目前中国城市居民收入是农民当年可支配现金收入的五倍多,考虑到社会福利等因素,城乡居民之间收入的真实差距大约为6∶1。为此,从中长期看,应改革现有的户籍政策,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合理流动,加快农村城镇化发展的步伐,支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规定的乡镇企业进一步发展。从短期看,应继续清理农村“三乱”,大幅度减轻农民的负担。
5.结合西部大开发战略逐步缩小地区间经济和文化发展的差距。要以基础设施建设、人力资源开发为重点,尽可能缩小东、西部地区之间在发展之基础条件上的差异,提高西部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自身竞争力。国家在必要时可以强化财政转移支付以及通过其他经济援助手段强化扶贫,缓解落后地区地方财政的压力。
6.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政府应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切实保护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避免出现极度的“两极分化”。为此,当前应特别重视推进以下三项措施:一是加强对贫困群体的直接救助与扶持力度,切实解决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困难。在城镇,应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基本医疗及教育援助。在农村,要继续强化对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逐步使农村扶贫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鉴于各种自然灾害对农村贫困的影响较大,应积极探索更为有效的灾民救助制度和救助方式。二是在当前经济增长难以充分提供就业岗位的情况下,通过加大政府投入,结合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专案的建设,积极采取以工代赈等过度性措施缓解就业矛盾。三是分清轻重缓急地解决特殊困难群体或利益受损群体的问题。下岗职工、企业离退休职工以及部分困难企业的在职职工等,在过去一段时期利益损失较大的群体,也是引起较多社会矛盾的群体。在今后的改革过程中,应统筹兼顾,注意协调新旧体制之间的关系,避免因上述困难群体的利益损失过大而激化矛盾和引发社会危机。